福建农林大学我院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

信息员:张红梅发布时间:2024-05-07浏览次数:13

为做好我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,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,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、规范、公平和安全,根据《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》的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录取工作原则

择优录取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。

二、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

1、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。

2、由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公道正派、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,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。

三、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

(一)复试名单

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,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,确定拟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。

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计划指标为17名【包含全日制指标15名(其中全日制非定向13名,全日制定向2名),非全日制指标2名;另:指标中含专项指标3名,其中谢华安院士2名、曾任森教授1名】, 蜂学与生物医药学院委托我院招收全日制1名(不占我院招生指标),海峡联合研究院委托我院招收全日制1名(不占我院招生指标),合计招生19名(其中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7名,作物遗传育种专业12名)。专项名额、非全日制定向名额、全日制定向名额三类学生的复试结果做单独排序。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人数比例为13,全日制定向按比例1:3进行复试,其余类型比例不足1:3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比例进行复试。

根据上述规则,各专业按初选合格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:

全日制非定向考生,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(10人)

张皓楠、王亚新、盖超越、陈昕宇、李佳鹏、杨文豪、李佳佳、凡趁杰、谢康、余丽敏

全日制非定向考生,作物遗传育种专业(13人):

杨强、叶美玲(专项)、邹文会、侯书培、尉耀升、刘家睿、陈菁、叶方婷、潘雪晴、江姚兰、程星歌、万美云、郑张飞

全日制定向考生,共6人,其中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(2人)作物遗传育种专业(4人):

赵春慧、李婕、黄惠明、庞晓敏、郑守晶、卢雨(专项)

非全日制定向考生,作物遗传育种专业(2人):

蔡铁城、杨志坚(专项)

(二)复试安排

1.复试方式:线下面试

2.复试时间:2024年5月10日,星期五上午8:30开始复试(请各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8:00准时到3#-302教室报到)

3.复试地点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。

1)全日制非定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+全日制定向考生: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3楼小会议室

2)全日制非定向作物遗传育种专业+非全日制定向考生:我院2楼农学系办公室

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详见附件1。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;复试全程考生须在候场室候场,复试完即离开考场。若有违反,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

4.复试基本流程

1)考生向评委进行自我介绍,介绍学习工作经历、科研、技能、特点等情况(5分钟以内,须使用PPT辅助介绍);

2)评委提问、考生答问。

(三)复试办法

1、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2、复试内容和方式:

1)综合素质能力考核(70%):考核形式为面试,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(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、科学精神、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、诚实诚信等)、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核(包括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)等。

2)外国语能力测试(30%):外国语能力测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,主要考核专业英语能力。

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每个考生评分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,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。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。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须采取录音、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,由学院保存备查。

(四)录取办法

1、每个考生的总成绩=初选成绩(20%)+复试成绩(80%)。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按专业对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名,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;专项考生、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对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名,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;全日制定向考生不分二级学科专业单独排序,根据招生指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
2、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(低于60分)考生不得录取,拟录取的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,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
3、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考生成绩及排名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,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,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。

4、最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。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《关于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》(闽农林大研字[2019]29号)的规定执行。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,可由学院调配导师。如果无导师接收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
5、如果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而造成某专业类型录取缺额的情况,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缺额在不同专业或者类别之间进行调配,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取。

四、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

1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学院按规定准确、规范、充分、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、复试名单、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,并按照“谁公开、谁把关”,“谁公开、谁解释”的原则,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。

2、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,严格保密,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,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。

3、院纪纪委负责对复试现场全程监督。

4、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招生投诉举报电话:0591-83789210,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:83789215,83769584;E-mail:fafuyzb804@163.com,院研究生招生办公电话:83789481。

本细则由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负责解释。

博士诚信考试承诺书.doc

 

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5月6日